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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三亚市第一中学第一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6-26 20:30:52   地区:海南   浏览:0

  一、校情简介

  三亚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26年,2005年9月搬迁至三亚市凤凰路现址,2011年被海南省教育厅授予“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称号,是我省南部规模较大、负有盛誉的一所现代化寄宿制完全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63245.30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一流。学校现有88个教学班,其中高中62个,初中26个。学校拥有强大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313人,其中在编在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6人,正高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108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近几年来,学校高考屡创佳绩,并先后获得了“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先进集体”、“海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三亚市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三亚市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先进单位”以及三亚“足球特色学校”、“田径特色学校”、“舞蹈特色学校”、“先进学校”等省、市级荣誉称号。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急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教师。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教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7名,所有岗位均为三亚市事业编制岗位,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3年三亚市第一中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中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7月2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是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7月2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以二代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七)应聘人员须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拟聘教师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