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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实验学校招聘公告
2023-06-26 20:31:59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实验学校官方网站(www.lnes.net)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辽宁省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并连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初中语文:26387363@qq.com

  小学音乐:852993990@qq.com

  小学体育:1287663406@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序号(见附件1)-姓名-专业”,例如“2-XXX-小学音乐”。所有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7月6日下午16:00之后发出的邮件无效。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佐证材料(各种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文档):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2)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其它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工作业绩证明等;

  (5)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所在单位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供的佐证材料要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照应聘人员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分为教师基本素养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两个科目各占5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实验学校官方网站(www.lnes.net)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