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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5-30 15:31: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加快学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吸纳优秀人才。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度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相关专业毕业生也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gyrsc@126.com,邮件主题填写格式: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如“张三/3000992+管理岗位”。如发其它邮箱视为无效。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word格式);

  (2)本公告的附件2:《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等材料;

  (3)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图片,包括:

  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应届毕业生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公章)。

  ③历届毕业生的本(专)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④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请提供有效证明。

  务必将佐证材料中的身份证正、反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中。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我校资格审查组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ahbvc.edu.cn/)。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逐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