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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滨州无棣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简章
2023-05-30 12:38: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

  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3年6月12日之前完成落户。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6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文件规定,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023年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人员可以凭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报名,但是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2023年无棣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6月14日17:3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7:3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无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di.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审核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在相应栏中注明。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5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2023年6月14日17:3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