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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29 11:36: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社会人员(不含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等级、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如学校特别规定教师资格证学科,以具体要求为准;

  (六)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

  (七)如岗位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以岗位要求为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

  (八)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023年度丰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7日9:00-2023年6月9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岗位要求。

  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6月9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招聘单位不负责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除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

  1.本人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等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材料;

  7.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网上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自行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并携带《资格复审确认表》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四、初试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6月15日8:00至17日17:00从报名系统(https://zhaopin.ftedu.cn)中打印准考证。初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初试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9:00-11:00,要求详见准考证。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ftq/rsrm/zwgkrsxx.shtml)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