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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招聘24人公告
2023-05-29 08:54: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实验动物、包装材料等多领域产品的检验检测,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生物制品批签发,化妆品注册备案技术审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物质和菌毒种、细胞株的研究、分发、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

(二)社会在职人员

1.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非北京户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北京市关于在京就业落户的政策要求)。

2.2023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在国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流动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站单位提供具体出站时间证明)。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在校期间非在职,2023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集体户的学生。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八)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登陆我单位网站招聘专栏(https://hr.nifdc.org.cn),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注册协议)。相关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者视为无效申请。

3.报名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能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此项最晚于面试前提供);博士后在站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具体出站时间证明。

以上材料请在报名时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网站。

(二)资格审查

2023年6月上旬(暂定),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我单位网站招聘专栏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

1-11号岗位开考比例(即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为3:1,12-24号岗位开考比例为5: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研究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药监局网站及我单位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