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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3-05-29 09:03: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是自治区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深做实“科技兴蒙”行动而组建的自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打造的具有示范性、开放性、平台型的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以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农牧业、生态环保、战略资源为重点研究领域和研发方向;以打造区域创新资源集聚高地、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特区和自治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者为建设目标。内科院实行全新的人才引、育、留、用政策。按照能力和贡献,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方式,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科研人员及团队实施股权、期权和现金分红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优势互补、共生共赢、协同创新。采用“双聘制”,集中力量进行产学研联合攻关;依托区内外现有研究生学位授权点,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见附件;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5月22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9:00—6月7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17:00;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环节均不收取费用。资格初审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