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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襄阳市樊城区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23 10:23:11   地区:湖北   浏览:0

  樊城区是襄阳市的中心城区,区位独特、商贾云集,素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之誉,是鄂西北乃至汉江流域重要商贸集散地。樊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发展势头强劲,遗留有水星台、米公祠、水淹七军、山陕会馆等古迹,先后摘得中国织造名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应急装备产业示范基地等“三张国牌”,获“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等荣誉。

  当前,樊城区正积极融入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大局,紧紧围绕市委赋予的“打造中部地区具有引领力的消费中心、区域性市场枢纽主阵地”坐标任务,全力加快“一心四区”建设,奋力打造千亿都市经济强区。

  为广聚英才,为樊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专项引进一批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引进数量

  (一)引进对象

  国内本科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往届、2023年应届毕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并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二)引进数量

  专项引进研究生30名(具体岗位类别、专业需求、引进数量见附件1《樊城区2023年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专业类别按男、女引进名额,依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分开确定男、女引进对象。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资质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5.2023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已在樊城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在樊城区以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工资待遇。引进对象先统一安排到樊城区人才储备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同类人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专业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度输送到区直相关单位实践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生活补贴。引进对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0.8万元住房补贴(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住房补贴(分3年发放,每月2000元)。服务期未满离职的需退还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