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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22 23:4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适应高考改革和课程改革的发展需要,充实玉林市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玉林市教育局直属12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教师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具体岗位请查看附件1),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6.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该学历学位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有学校盖章的《学业成绩表》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原则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结合玉林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可放宽到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如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

  (二)报考不同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2.无职称要求的岗位,部分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具体请查看附件1。

  3.面向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有两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

  4.面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有至少一轮高中大循环教学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已被列为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体检考察人选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