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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期玉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5-22 23:4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3.注意事项:(1)拟聘人员须由本人亲自前来选岗。如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须提前联系并由本人写出委托书,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经核实后方可由被委托人代选岗;

  (2)如有拟聘人员在选岗结束时仍未到达指定地点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

  (3)岗位一经选定,不准更改与调换;

  (4)选岗结束经审批同意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调档等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时间到选岗单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二意愿递补

  招聘单位按第一报考意愿确定拟聘人选后,如遇招聘岗位有空缺(无人报考或无递补人员),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核准,可从第二报考意愿面试成绩合格且在同一考场但未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符合递补条件的人选将由招聘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五、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审批

  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作为范本。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生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