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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招聘公告
2023-05-07 13:49:31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七)应聘者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公众号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辽宁省农村实验中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连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lnncsy@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序号(见附件1)-姓名-专业”,例如“2-XXX-心理健康教育”。报名时间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佐证材料(各种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同时发送WORD文档和手写签名的PDF文档):

  (1)个人简历;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

  (4)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

  (5)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其它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工作业绩证明等;

  (6)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所有材料请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按照如下顺序加序号命名进行整理:1.报名表(1-1报名表PDF版、1-2报名表WORD版);2.个人简历;3.身份证扫描件;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整理后,请将文件制作成压缩文件夹后,按照“岗位序号(见附件1)-姓名-专业”,例如“2-XXX-心理健康教育”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