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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名)
2023-04-18 09:40: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配齐配强各单位人才队伍,促进事业单位发展,推动海口市美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助力江东新区开发建设,促进美兰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共有24家事业单位招聘岗位60个,其中专项事业编制岗位(下称“专项编”)14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2023年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卫健系统)》,聘用人员均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专项编为“助力江东开发建设”专项使用编制,招聘编制单位为美兰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求安排在相应的用人单位工作。专项编使用期限至2027年底,期间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优先划转至现用人单位,现用人单位无法安排的,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在全区事业单位内统筹安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以附表要求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4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2年4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美兰区政府网站(mlqzf.haikou.gov.cn)网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4月15日-4月21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和美兰区政府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9∶00至2023年4月28日17∶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42,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