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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水务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3-04-17 14:47:15   地区:海南   浏览:0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公布。

  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海口市水务局机关纪委相关人员参与。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5号)的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次招聘由海口市水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由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海口市水务局网官网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地址:海口市长滨东二街7号17幢南楼2029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695、68724683

  联系人:王先生,许女士

  监督电话:0898-68926585(市纪委派驻组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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