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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水务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3-04-17 14:47:15   地区:海南   浏览:0

  海口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海口市南渡江引水枢纽工程管理处、海口市松涛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处、海口市供排水水质监测站等4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岗位35名(其中:管理岗位24名,技术岗位11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条件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年龄要求:即1987年4月27日(含)至2005年4月27日(含)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拒绝、迷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迷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3年4月14日-4月20日,共7天。本次招聘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限为7天,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链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81。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凡是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尚未毕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且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位及学历证书,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0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口市水务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本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内含本人信息、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等应聘所需相应内容的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