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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5人)
2023-04-03 11:56: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3〕28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黄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

  黄南州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天津市滨海新区(援建单位)30名,黄南州直2名,尖扎县8名,河南县5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黄南州招聘范围包括黄南州户籍、黄南州生源、在黄南州服务的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面向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招聘范围包括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户籍、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源、在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服务的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定向招聘范围包括在黄南州服务或黄南州户籍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外省服务的黄南籍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详见《2023年黄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方式,所有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10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1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1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9时—13日23:30时;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14日18时。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此次考试招聘资格。

  (三)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加分条件: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各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