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区教育教学的需要,确保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477人,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教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天津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岗位要求具有宝坻区户口的,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宝坻生源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具备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7.具有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天津市宝坻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及名额
1.具体条件及名额见《天津市宝坻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职位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为边远乡镇定向招聘,定向服务期限为五年。边远乡镇包括:新安镇、牛家牌镇、黄庄镇、尔王庄镇、大钟庄镇、大唐庄镇、大白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大口屯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林亭口镇。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30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 2024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公告
- 2024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一批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第一批招聘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及校医岗位人员公告
- 2024年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系统教职人员(应届)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2024年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系统教职人员(在职)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天津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年天津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招聘公告
- 2024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博士后招收3人公告
- 2024年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