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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使用市直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2023-03-24 14:48: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集聚人才要素,破解企业引才难题,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我市重点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工作,服务赤峰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赤人社办发〔2021〕34号)《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实施办法(试行)》(赤机编发〔2021〕84号)规定,赤峰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国内开展2023年赤峰市使用市直属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为我市重点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赤峰市主导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解决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通过公开、公正、透明、择优、高效的人才引进方式,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企业共36家,计划引进人才44名,详见《2023年赤峰市使用市直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情况;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国内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国内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学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的海外博士、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硕士(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1-1000名硕士(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满足企业所需的岗位专业、条件等。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9.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10.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参与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列编人才引进项目且被确定为引进对象人员(以公示文件为准),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限制报名情形。

  1.已在本次引才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本单位岗位;

  2.已在赤峰市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同行业引才单位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3月19日,在赤峰玉龙先锋、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赤峰市级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宣传引进人才的岗位信息、相关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须下载填写《赤峰市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23年3月19日至4月1日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材料一并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超过报名时间的,不再接收报名,每人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