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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使用市直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2023-03-24 14:48: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由人才引进企业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经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公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企业负责,现场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成绩表或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企业专业能力评审环节,不合格人员不再进行引进环节。

  (四)开展评审。

   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人才引进企业组织开展专业能力评审,考察专业素质。由人才引进企业制定专业能力评审方案,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组织实施,评审后确定进入面谈人员。专业能力评审后,按照引进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核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谈比选。

   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企业组织实施。对于进入面谈人员,集中进行面谈比选,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要求规定时间内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用人企业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个人档案转至赤峰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转递档案的视为放弃资格。

  (八)公示与上岗。

   经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评审、面谈、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和引进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五、人才引进有关问题说明

  (一)此项引才的目的是调用编制资源,为企业解决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难题。人才引进后属企业员工,由企业发放薪酬及缴纳社会保险,并进行日常管理。

  (二)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三年期终考核。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报请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后,予以辞退。期终考核在3年工作期满时进行,企业对引进人才3年内学习、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三年期终考核合格的引进人员,可以选择回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由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落实编制;也可以放弃进入市直事业单位,继续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三)其他相关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和引进人员签订的三方协议中予以明确。

  (四)人才被引进后,不可以参与我市其他人才引进项目,但可以参加赤峰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公)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应聘人员负责。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6-882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