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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招聘简章
2023-03-09 18:1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3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3)有关注意事项,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泰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期间(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6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3),逾期不提供的审核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

  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各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3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3月13日11:00至3月17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月17日16:00前向各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含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23年3月13日11:00—3月17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度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3有关条款)。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