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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考核招聘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2023-02-13 15:10:22   地区:海南   浏览:0

  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是隶属三亚市教育局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与指导,教育科研管理,学校管理、教育政策、教育科研、质量监测、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的研究,以及相关学校校长、教师培训的管理与监督等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学科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10名。为做好考核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培养和造就一批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三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队伍。通过公开考核招聘,优化教育研究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好考核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学科教研专业技术人员1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公开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核招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4.专业理论功底深厚,工作经验丰富,专业领域成绩优异;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符合本公告及《三亚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考核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龄计算截止于2023年1月31日;

  8.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6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跨学段教学经验者优先(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不做上述要求);

  9.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应聘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12.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