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琼海市参加省“百场万岗”校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海南站公告(4号)
2023-01-29 23:21: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按照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月下旬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事业单位人员第一批招聘活动,在武汉、成都、上海同时举行,共招聘到2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适逢春节期间,大量人才返乡,决定在此期间组织开展“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剩余空缺岗位),其中中小学教师62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63名(其中学科带头人5名),其他事业单位6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按照省专项招聘工作安排,组织我市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参加省级举办的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一)医疗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笔试(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面试(说课答辩)”的考试方式进行;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试(说课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三)其他事业单位类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此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但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1:3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