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月下旬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事业单位人员第一批招聘活动,在武汉、成都、上海同时举行,共招聘到2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适逢春节期间,大量人才返乡,决定在此期间组织开展“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剩余空缺岗位),其中中小学教师62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63名(其中学科带头人5名),其他事业单位6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按照省专项招聘工作安排,组织我市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参加省级举办的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一)医疗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笔试(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面试(说课答辩)”的考试方式进行;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试(说课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三)其他事业单位类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此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但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1:3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 2024年海南省农垦中学招聘教师公告(第1号)
- 2024年海南省规划展览馆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 2024年海南三亚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一号)
- 2024年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招聘县属乡用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 2024年海南省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1号)
- 2024年海南(海口)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第一号)
- 2024年海南澄迈县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 2024年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4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 2024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 2024年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考核招聘公告(第1号)
- 2024年海南琼海市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号)
- 2024年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