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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1-17 22:0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巴彦淖尔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推动巴彦淖尔绿色高质量发展,拟引进一批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97人(事业编制)。企业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25人。引进需求详见《巴彦淖尔市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和《巴彦淖尔市2023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事业单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6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6日(含)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条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

  7.专业条件:详见《需求目录》(附件1)。《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号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企业引进条件

  具体以《巴彦淖尔市2023年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的岗位及专业要求为准。

  三、引进程序

  本次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由企业根据引才实际组织进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评、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公告发布后,凡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下载填写《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于2023年1月17日9:00至2023年3月17日18:00期间,将报名表与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填报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电子邮箱。

  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受以上报名时限限制,可在年内随时与用人单位对接。

  2.报考人员登记报名所提供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3.对《需求目录》中专业和其他岗位要求等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报考人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