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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01-14 22:12:55   地区:北京   浏览:0

  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简称食物营养所)是2012年经中编办、原农业部批复成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也是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所宗旨是为国家保障食物安全供给、优化食物结构、强化居民营养改善、促进食物生产消费营养协调发展、提高国民素质和健康水平提供决策服务。现建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功能风险评估实验室、农业农村部食物资源监测与营养评价重点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双蛋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学研究平台,设有硕士学位培养点5个、博士学位培养点2个和博士后流动站1个,是我国食物营养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简介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政治
面貌

其他
条件

生源

要求

备注

综合办公室
(党办人事处、财务资产处)
财务岗位

财务管理

1

1202工商管理
0202应用统计学
0714统计学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博士

不限

京内

 

  注: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专业要求范围内,也不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