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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3-01-12 09:29: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医院设三个院区,分别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滨江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本次公开招聘46个岗位共79人,其中医药技人员62人、护理人员13人、管理人员4人。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将分批分次进行。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及同期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陪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需求相一致)。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规定认可的其它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计划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15时。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zsyyzp.ehrel.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医、药、护、技及科研岗位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批次招聘考试工作具体安排详见医院招聘平台通知公告栏。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线上面试者应按指定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完成线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详见医院招聘平台的通知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