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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葫芦岛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第2批)公告
2022-12-02 16:15:16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深入实施“兴葫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葫委发[2022]21号)以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拟对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高校公开招聘44名急需紧缺专业研究生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1.研究生阶段所就读的学校或学科属于当期“双一流”建设学校、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研究生。

  具体名单,按照研究生毕业年份,参照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和2022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

  2.世界大学排名榜前200名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3.国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招聘条件的同等情况下,“双一流”研究生优先。

  应届毕业研究生含2020年、2021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但必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例见附件4)及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未就业证明》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其中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未就业证明》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含)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6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含)期间出生。

  4.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要求,符合《岗位信息表(附件2)》中专业类别。本科阶段专业不限。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试采取“面谈式考核评价”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由7名考核评价考官组成,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有效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取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8日(周四)9时至2022年12月12日(周一)17时(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编号顺序彩色复印后扫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连同《2022年葫芦岛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的EXCEL格式文件,发送到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邮箱(hldrsjsyk2022@163.com)进行网络报名,发送时标题请写“2022人才引进报名+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