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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恩施州鹤峰县事业单位第三次专项招聘公告
2022-10-31 10:33:13   地区:湖北   浏览:0

  (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人员经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在候聘期内已聘人员依规辞聘或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五)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或其他不按要求应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工资待遇、聘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手续。并对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十、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测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对象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5281229

  监督举报电话:0718—528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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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峰县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鹤峰县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