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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恩施州鹤峰县事业单位第三次专项招聘公告
2022-10-31 10:33:13   地区:湖北   浏览:0

  (4)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6)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4.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另行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feng.gov.cn)发布。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本次考试实行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

  本次考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不低于60分,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前)不低于60分,否则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鹤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feng.gov.cn)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参加测试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依规发布公告后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工作由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聘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由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并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将备案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备案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及其他特殊情形的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出现异议,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