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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平阴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60人)
2022-06-27 22:35: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持续优化我县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实现“六个跨越”建设现代平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60名。

1.A类岗位(25人):面向企业采用“人才驿站”编制管理,以事业人员身份引进一批硕士及以上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采用挂职方式实际到企业工作1年,挂职期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安置岗位,可选择放弃事业身份留在企业,或根据考评结果,考核合格后按照专业对口等情况,再安置到合适的事业单位,安置到事业单位后,聘任到管理九级岗位。详见附件1《A类岗位需求表》;

2.B类岗位(19人):面向部分县属事业单位引进一批硕士及以上急需紧缺专业的人才,详见附件2《B类岗位需求表》;

3.C类岗位(16人):面向卫生系统引进一批重点学科、临床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详见附件3《C类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范围: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含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有关高校的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7月3日16:00。

资格审查及查询时间:2022年6月30日10:00-7月4日16:00。

报名网址:详见平阴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个人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后,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请在查询时间内及时根据反馈的审核要求补充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使用与考试时一致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2年平阴县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

②诚信承诺书(附件5);

③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限制“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6),有其他限制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⑦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以上材料,考生均须上传JPG格式文件,须保证清晰,因提交报名材料、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