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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11-11 20:43:12   地区:陕西   浏览:0

  按照中、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根据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21年全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136名。(具体招聘县区及岗位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专业学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9日期间出生)。岗位有特殊规定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对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年龄可在限定的最大年龄基础上延长3岁;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为稳定人才队伍,对我市贫困县(市、区)招聘专科学历岗位作了生源或户籍限制(见附表1)。生源是指应聘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1年11月9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本次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发布公告。如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需询问的,由招聘县(市、区)负责答复。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7日-11月19日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安康市镇(办)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考试报名表》(见附表2),同时提供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本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料,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11月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专业能力考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

  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紧缺专业和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山区县或艰苦边远县区,不设开考比例。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专业能力考试,采取纸笔方式作答,满分为150分。

  专业能力考试时间:11月27日9:30-12:00(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范围:

  1.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传染病、诊断学基础等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有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