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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顺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98名)
2021-08-25 09:58:33   地区:辽宁   浏览:0

  3.查询审查结果

  考生可于2021年8月28日8:00至9月3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考生通过审查的,应于2021年8月28日8:00至9月3日24: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拟享受减免报名费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已脱贫人口(不包含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到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视为有效报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9月17日8:00至9月25日8: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其中,报考岗位代码A类的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岗位代码B类的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包含生理学和解剖学)。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至11:00

  笔试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各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