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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大东区卫健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1-08-19 17:18:12   地区:辽宁   浏览:0

  (三)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8月27日9:00—11:30;13:00-16:00;

  2021年8月28日9:00—11:30;13:00-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12A层1311、1312单元。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大东区卫健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上);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岗位对学位不限的,可以不提供);

  (6)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7)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

  (8)《工作经验的证明》(见附件5)(计划信息表上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

  (9)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四)笔试

  1.根据疫情,笔试考试的方式另行通知,试题均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笔试采用公务员考试《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专业相关知识类题型。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大东区政府官网后续通知。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

  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与录用公示

  体检通过的人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通过的,在大东区政府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政审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卫健局统一分配岗位,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分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