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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大东区卫健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1-08-19 17:18:12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满足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更好地保障大东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大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1名,用于充实大东区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一线力量。

  一、岗位性质

  合同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名。岗位数量及条件见《大东区卫健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三)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且服从工作安排;

  (五)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六)应届毕业生应获得相应学历;

  (七)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四、工资福利

  工资标准按照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同职级同工资,中级为4848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初级为4146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应届毕业生在聘期内未能考取执业证或资格证之前,见习工资按3475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在聘期内考取执业证或资格证后,工资标准提高到同职级同工资。新聘人员(应届生除外)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聘期2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大东区卫健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在大东区政府官网(http://www.sydd.gov.cn)及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大东区卫健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名单及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大东区政府官网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大东区政府官网。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9时至2021年8月26日上午9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j/OouUp3s.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lnzhisen.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127275062

  注意:如果查询到报名信息有问题,可以通过短信验证方式进行修改。查询、修改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与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4.线上报名时,当屏幕出现“提交成功”,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5.联系电话:

  (1)报考专业咨询:024-84313996;

  (2)报名技术咨询: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8月25日

  (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