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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3人)
2021-08-17 22:31:5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A类考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B类考生侧重考察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河先锋网、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公布。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5、体能测试

  岗位代码为A129岗位加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三)体检

  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自行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符合《黑河市直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中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文件兑现相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0456-266603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特别提示

  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黑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人社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egovtree/1001/egovinfodeptsubcattree/rsj$rsj$/xxgkbmd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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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黑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xlsx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doc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xls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