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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西州花垣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人)
2021-06-12 20:34:48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笔试(部分职位仅需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1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年龄:25周岁以下指199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考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正在我县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县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是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底前。在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垣县政府门户网站、新花垣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花垣县委党校教师岗位及花垣县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到花垣县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1.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考人员登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xxz.gov.cn/)“2021年花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