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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盘锦市康宁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24 10:22:02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了全面提升盘锦市康宁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的综合能力,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市政府对市康宁医院人员招聘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执业资格;

  4.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7.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医疗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2.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市康宁医院2020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1)。

  (三)护理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市康宁医院2020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1)。

  (四)行政管理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需在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2.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市康宁医院2020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10月3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盘锦市康宁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逢0.5进1,即0.5按1个人计算,下同)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1.5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