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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市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人)
2020-09-21 17:27:24   地区:湖南   浏览:0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招聘岗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评委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3〕58号标准执行,并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考核

  (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7)符合双组发〔2018〕89号文件规定三种行为之一的。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双峰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一)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按报考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工作单位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回避与纪律

  (一)凡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需真实可靠,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资格审查和考试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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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