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审查核定后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编制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四、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岗位表》中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中的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均指本人户籍所在地。
2、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邵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0739-6811916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6821148 0739-6801216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39-68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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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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