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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潭市雨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5人)
2020-07-05 20:35:32   地区:湖南   浏览:0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有关部门、单位具体实施。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岗位01、岗位02及岗位03的村(社区)支居两委班子成员还需侧重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的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选择聘用单位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选择聘用单位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其中应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提供的岗位,按综合成绩(岗位内)排名选择聘用单位;应聘区直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分配的单位,按综合成绩(岗位内)排名选择(确定)聘用单位。选聘单位确认完成后,根据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须在雨湖区服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请仔细阅读《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提示》(附件5),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与原单位的解聘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1)政策咨询电话:

  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2

  (2)监督举报电话:

  雨湖区纪委监委:0731-582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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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pdf

  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同意报考证明.doc

  推荐报考证明.doc

  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提示.doc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2020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xlsx

  报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