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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新源县民政局招聘民政协理员公告
2020-06-06 19:11:17   地区:新疆   浏览:0

  为贯彻落实伊犁州民政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伊犁州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伊州民发〔2019〕3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健全完善民政协理员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现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民政协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共招聘民政协理员28名。

  (二)招聘职位: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新源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协理员职位表》。

  (三)岗位职责:

  1.民政协理员积极宣传民政相关法规和政策;

  2.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庭收入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

  3.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负责低保系统和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特困人员的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等工作;

  5.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

  6.聘用人员必须精通国语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曾被其他单位辞退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系新源县民政局在职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12.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新源县民政局工作的。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简章在新源县零距离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6月10日。

  2.报名地点:新源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4.携带资料:①新源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注册、打印、提供二维码版一份);③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提供电子版照片。

  以上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右下角签字按手印。现场报名时将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分开摆放。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时考生如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每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