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沈阳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8家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24 21:58:39   地区:辽宁   浏览:0

  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及群里通知。

  (四)公示、聘用

  公示拟聘用考生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公示,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因取消资格、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再依次递补,直至满足招聘计划人数。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用工单位要求的具体时间上岗。

  六、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辽阳市虹桥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含在聘用期内)。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档案馆、市职业技术学院、市河东幼儿园、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回族幼儿园、市朝鲜族幼儿园各家用工单位负责。

  (二)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见附件1明细)

  招聘咨询电话:0419—2141674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

  招聘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