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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8家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4-24 21:58:39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档案馆等8家单位公开招聘89名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派遣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招聘89名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辽阳市本地户口。

  5、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此次招聘(需提供在校就读的相关证明。取得毕业证书后,再行相关派遗手续);

  7、相关证件必须在2020年4月24日之前取得。

  8、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明细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条件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应聘报名时间、提供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5日到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周六、周日正常接收网上报名材料)

  (二)应提供(上传)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只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毕业证原件。

  3、报到证原件。

  4、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原件。

  5、电子版的二寸彩色免冠免镜照片一张。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流程如下)

  1、扫描招聘公告下方二维码(附件2)(2020年面向社会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等8家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并将电子版照片插入到报名登记表照片处。

  2、报名者请将应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放置于同一个文件夹中,以压缩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2141674@163.com

  文件夹命名格式:用工单位+用工岗位+姓名(按附件1:岗位信息表所示内容填写)

  (提示:务必上传一张电子版照片于文件夹中,准考证备用)

  3、初审合格者,工作人员会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并将本人所报考单位的微信群二维码发在邮箱内,请报名人员自行扫码加入,以便接收考试的相关信息。

  4、初审不合格者,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并指导。(请仔细填写联系电话)。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条件审核

  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请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需上交所有招聘材料原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进行现场复审。

  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应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国家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及群里通知。

  (三)体检、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成绩,(权重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