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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0-04-07 22:02:23   地区:辽宁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止,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5日,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2020年4月16日9:00至2020年4月17日16:00止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hlwjc_ks@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通过电子邮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且笔试成绩通过考核,获得面试资格人员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

  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发布,取得资格复审资格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英语四级成绩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党组织关系证明、社保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核初审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为1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