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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6-09 23:29:47   地区:新疆   浏览:0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

  3.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自治区统计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纸质版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

  (3)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自治区统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纸质版1式2份(附件4),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1份,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4.面试入闱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指定时间内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可根据该职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2.面试应聘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面试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7.入闱面试人员确认放弃面试的,应以书面方式于面试前5日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8.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笔试加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9.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10.自治区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