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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和平区面向白银靖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25 19:35:49   地区:天津   浏览:0

   2019年天津和平区面向白银靖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和平区对口帮扶甘肃省靖远县2019年合作协议》,天津市和平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白银市靖远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2011〕1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经费来源 招聘部门 岗位 简介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和平区南市街道办事处 全额拨款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管理岗 (党群服务岗) 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联络协调综合性社区事务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 3 不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
和平区劝业场街道办事处 全额拨款 和平区劝业场街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管理岗(社区居委会岗) 协调中心与居委会全方面工作,做好社区工作开展保障性服务 2 不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
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全额拨款 和平区道路管理所 管理岗(施工管理员) 负责本单位生产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其他与生产相关工作 1 不限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1.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

  靖远县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983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5月14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室。

  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乡镇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扶贫办审核盖章)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由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