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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方案(第二批)
2019-03-27 07:28:35   地区:天津   浏览:0

   2019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招聘方案(第二批)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时间以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时间为准。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医院版—“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附件)

  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电来访。

  (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我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凡不符合我院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我院将根据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笔试大纲、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发布笔试成绩,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考核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或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