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8新疆青河县卫生系统、财政局等单位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24人公告
2018-01-30 11:28:46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青河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引进招聘及管理暂行办法》(青政发〔2016〕13号),经县委、政府同意,青河县卫生系统、财政局等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24名。

一、招聘原则

1、专业对口,需求见面,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2、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青河县卫生系统、财政局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在校或在原单位期间表现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上述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限的,均截至2018年1月26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已经聘用为青河县编制外紧缺人才的大中专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018年2月1日(北京时间18:00前),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青河县卫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3137

青河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1119

青河县人社局财务室,联系电话:0906-8826673

青河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8821711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4、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需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

6、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将个人档案报青河县人社局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卫生系统涉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除哈医外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卫生系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4、卫生系统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5、卫生系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6、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7、笔试时间:2018年2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8、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9、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