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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外事侨务干部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7-12-18 11:37:49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外事侨务干部培训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外事侨务干部培训中心为自治区外办(侨办)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至27日。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7日(周六、日、节假日休息)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均为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自治区外事侨务干部培训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507室)

报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226号

(四)报名联系人:段晓燕、张斌、阿迪莱·阿不都拉

联系电话: 0991-6176757、6176727

政策咨询电话:0991-6176756

(五)报名须带材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以及《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贴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等材料2份,到自治区外事侨务干部培训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由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2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

自治区外事侨务干部培训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聘用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信息于2018年1月3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外办(侨办)网站(http://wqb.xinjiang.gov.cn)上公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1月12日至17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自治区外办(侨办)组织人事处507室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试题命题组命题。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