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新疆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7-11-13 23:30:58   地区:新疆   浏览:0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17年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2、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等材料;

3、“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4、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

5、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等材料;

6、符合综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综合考试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30%+专业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八)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2017年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考察政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基本形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

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核,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人员,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文件下发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市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阶段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17年11月10日。

网络报名:11月14日10:30时-11月20日18:30时。

网络缴费:11月14日10:30时-11月21日10:30时。

打印准考证:11月23日10:30时-11月25日24:00时。

(二)考试阶段

综合考试时间:11月26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专业考试时间:11月26日下午(详见准考证)。

综合考试和专业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12月1日18:00。

(三)资格审查

12月6日-12月7日(每天10:30-18:00)。

(四)面试

12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公布

12月14日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