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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2017-11-13 23:30:58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乌党组字[2012]62号)等有关规定,2017年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未就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11月14日):

1、招聘录用未满3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2014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14日至1999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4、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乌鲁木齐市新进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进行。

5、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资格审查时须携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个人档案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原件。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7年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2017年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lmq.xjrs.gov.cn/)和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wlmqrsks.com)公布。

(二)报名

报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查阅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综合考试、专业考试)每科40元/人的标准在网上报名时缴纳。

(三)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机构)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3)国家或自治区级劳动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5)在新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四)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规定比例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