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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6人公告
2017-08-28 23:49:41   地区:新疆   浏览: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7年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自治区文化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22个公益性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有文化厅直属新疆艺术剧院、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新疆艺术剧院话剧团、新疆艺术剧院木卡姆艺术团、新疆艺术剧院杂技团、新疆艺术剧院管弦乐团、新疆艺术剧院人民剧场、自治区图书馆、自治区文化馆、新疆画院、自治区博物馆、新疆龟兹研究院、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等13家事业单位,共有招聘岗位42个,计划招聘46人。其中非艺术类岗位31个,计划招聘33人;艺术类岗位11个,计划招聘13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现役军人;

7.曾经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天);

(七)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外,非艺术类岗位和艺术类岗位的报名时间、方式、考试内容及领取准考证方式均不相同,请考生根据本人报考的岗位类别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社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文化网(www.xjwh.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非艺术类岗位

非艺术类岗位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休息日除外)

(2)缴费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未及时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妥善保管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